朝闻网(文\耕地 赵岚)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的意见》精神,落实民政部《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暨第五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表彰工作会议》工作安排和部领导指示要求,近日,青海省民政厅举办青海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专题培训班。培训邀请省内外专家学者对《国务院关于修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民间非营利会计制度》等内容进行深入解读和实操演示。

培训指出,行业协会商会是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当前,青海省行业协会商会仍处于脱钩改革后的转型调整期,面对新的发展形势和任务,在党建引领、综合监管、内部治理、结构布局、作用发挥等方面还存在不少老问题、新挑战,亟待在进一步深化改革中予以解决。青海省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按照《意见》要求,重点围绕理顺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加强换届规范与负责人队伍建设、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四个方面抓好落实。同时,聚焦行业协会商会的功能定位和发挥作用着力点,在规范行业发展、拓展服务功能、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三个方面找短板、寻差距、求突破,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

培训强调,本次新修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聚焦社会团体特别是行业协会商会的改革、退出机制、清算责任、执法监管等关键环节,通过完善登记管理规则、压实各方责任、强化刚性约束,为健全社会组织监管体系、提升社会团体规范化水平提供了重要法规依据。《条例》的修订,既解决了行业协会商会发展中的具体实操问题,也为新时代行业协会商会的转型发展指明了方向,对推动社会团体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各市(州)民政局、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要将《条例》的贯彻落实与社会组织领域乱象整治、年度检查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培训要求,新修订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以下简 称《制度》)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次修订从“增加部分会计处理规定、修订部分会计处理规定、删除会计报表合并要求”3个方面对《制度》进行了完善。通过统一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及费用等五大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标准,能够真实、完整地反映社会组织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有效规避财务风险。抓好该制度贯彻落实,不仅是法律合规的必然要求,更是社会组织赢得社会信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与会从业人员要准确理解并熟练应用新制度,进一步完善内部财务管理与内部控制机制,落实好非营利属性,不断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高质量发展。

培训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举办,青海省各级登记管理机关经办人员、青海省性社会组织负责人和财务人员代表共300余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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