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划定部分区域为高风险区的通告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快制快遏制疫情传播风险,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过综合分析研判,决定将西宁市城东区、城北区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11月13日18时起,将以下区域划为高风险区:

城东区:德令哈路二二一小区4号楼2单元、18号楼1单元;北园巷北园小区2号楼1单元;傅家寨村厚泽园28号楼2单元;胜利小区7号楼2单元;花园南街11号运通大厦;嘉荣华阳光新城16号楼1单元;富强巷210号;勤奋巷联合村自建房片区;虎恒花园2号楼1单元;广汇九合园3号楼3单元;黄河源国际小区A栋1单元;滨河铁路小区16号楼1单元、18号楼1单元;东城明珠小区36号楼2单元;黄河苑6号楼2单元;互助路华荣苑4号楼1单元;德令花园2号楼1单元;尚东国际1号楼;先进小康新村3号楼2单元;金松华府2号2单元;荣府第一城7号楼1单元。

城北区:建北巷13号院;建南巷71号院;建设巷20号院、24号院、29号院、45号院、47号院、49号院、67号院;建设巷48号怡景苑小区;建设巷51号联运小区;小桥大街39号康尔素小区;小桥大街61号院、73号院;小桥汽车站家属院;健康二号小区。

管控措施: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定期对居民进行核酸检测。

全市上下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开展督促检查,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加强管理指导,确保防控工作不留死角;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好闭环管理、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广大市民要严格履行个人责任,增强防范意识,遵守防疫规定,不聚集、不扎堆,主动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群防群控、联防联控防线。

责编:雪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