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城中区部分高、中风险区调整为中、低风险区的通告
为有效落实风险区域相关防控措施,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西宁市于10月21日0时,将城中区福禄巷15号省公路局家属院10号楼划定为高风险区,福禄巷15号省公路局家属院1—9号楼划定为中风险区。
期间,城中区指挥部成立中高风险区工作专班,严格落实高风险区“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中风险区“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有序开展生活物资保障、居民医疗服务、消毒消杀等工作,并对风险区进行7次人员采样、2次环境采样,结果均为阴性。
经过综合研判,决定自10月29日0时起,将福禄巷15号省公路局家属院10号楼调整为中风险区,福禄巷15号省公路局家属院1—9号楼调整为低风险区。
调整后,西宁市将继续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省指挥部相关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工作成果。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9日
责编:雪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