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青海省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十分艰巨。城西公安分局按照上级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全警动员、重拳出击,对辖区市民、场所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完成情况进行抽查。经检查,发现24名市民未按照《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进行核酸检测。城西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马某某、李某某、卢某某等24名违法行为人做出行政处罚,现将马某某、李某某、卢某某三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件一:
2022年08月23日,城西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一起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案件。
经查,违法行为人马某某系某外卖工作人员,其在配送外卖时进入某大型商场不配合防疫岗保安人员进行扫码登记,并对保安进行殴打。马某某在明知《西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40号、143号、146号内容的情况下,无正当理由未参加2022年8月19日、20日、21日的核酸检测,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风险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城西公安分局依法对马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300元的处罚决定。
案件二:
2022年08月24日,城西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一起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案件。
经查,违法行为人李某某系某外卖工作人员,在明知《西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37号、143号、146号、152号内容的情况下,无正当理由未参加2022年8月18日、8月20日、8月21日、8月23日的全员及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风险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城西公安分局依法对李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三:
2022年8月24日,城西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一起未落实疫情防控政策的违法案件,对违法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经查,西宁市城西区力盟步行街某台球室工作人员卢某某自2022年8月1日至今,未按政府规定参与全员核酸检测达到两次以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城西公安分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卢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警方提示: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防疫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及时主动按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公安分局
2022年8月26日
责编:雪莲

